为了稳定教学秩序,加强课堂管理,使教学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,特制定本规定。
1.课程表是规定教师和学生上课时间、地点及课程之间顺序关系的教学文件,课程表一经排定,教师应全力保证按时、足时上课,不得以任何理由缩减授课时数及进度,未经教务处批准,不得随意调、停课或由其他教师代上课。
2.教师因病、事等原因不能按时授课时应向教研室负责人请假,并填写《山西同文职业技术学院调、停课申请单》,填写时必须写清楚拟调、停课时间、周次、原因及补课时间,经教研室负责人签字同意,报教务处批准。
3.教研室要对课堂教学进行严格管理。确需调、停课的教师,需提前3天到教务处办理调、停课手续(特殊原因除外),以便能按时通知相关部门。
4.教师调、停课申请经教务处批准后,由教务处出具《调、停课通知》,调课教师负责送达相关部门,并通知学生。
5.教师因病、事等原因需由其他教师临时代上课时,原则上由教研室选派相应职称的教师代上课,并须事前报教务处批准。
6.未经批准擅自调、停课或找其他教师代上课,将按教学事故处理,并在全院通报。
7.节假日或重大活动的调、停课由学院统一安排和通知。
8.本规定自修订之日起执行。